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陆思东
副主任: 白勇  刘永君  黄敬林  
委   员: 安维辰  索成武  
王秀芸  宋自瑞  

编办领导

主   任: 索成武
副主任: 蔺杰  安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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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编委办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25 】 【选择字号:

    一、严格开支审批手续。机关对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机关购置办公用品由相关科室拟出预算,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结算,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和结算,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相关打印、复印材料和印刷其他材料,须经办公室文字把关后,到指定地点印制,结帐时由办公室负责财会人员审核验收后报销。未经办公室领导同意,科室自行安排的,不予报销。办公室人员要带头执行制度,严守财经纪律,现金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把财务关。

 

二、严格出差报销制度。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却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出差前必须经委办领导同意方可前往。差旅费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2、出差回来后7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销相关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按有关标准核实费用,报委办领导审批报销,还清借款。不得报销与出差无关的费用。3、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在规定的职务标准范围内,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购置按政府采购制度办理。2、固定资产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后统一管理。3、配置到个人的固定资产必须用于公务。工作人员因调动、借调、退休时应及时上交固定资产,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