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陆思东
副主任: 白勇  刘永君  黄敬林  
委   员: 安维辰  索成武  
王秀芸  宋自瑞  

编办领导

主   任: 索成武
副主任: 蔺杰  安新辉  

机构职能

组织机构

重点专题

肃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文秘工作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25 】 【选择字号:

    (一)公章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公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保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凡以编委会名义发文的,由编委会主任签发后盖章发文。凡以编办名义发文的材料经委办领导审定后盖章发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委办领导签字后发文。其它各种报表由委办领导签字后盖章,一般事项盖章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把关,委办领导同意后盖章。印章保管人违反规定盖章的,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公文办理

    1.上级编制部门以及县上领导批办的公文、有关部门的公文,办公室加文件阅办单及时交编办领导阅办,办公室根据编办领导签办意见交有关科室工作人员承办。对时间较紧、任务明确的公文,办公室可先通知有关科室提前准备。

   2.各科室要严格公文程序,保证公文质量。以编委会或编委办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正式文件,由有关科室拟稿、核稿后交送编委办领导签发。

    3.以编委会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系统性工作文件,由编委会领导签发。以编委办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由编办领导签发。与有关部门联合行文,由编办领导签发。

   (三)请销假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出公差或因病、因事请假,以及按有关规定享受的假期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书面请销假手续,做到事先请假、准假,事后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