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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安维辰  索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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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领导

主   任: 索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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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25 】 【选择字号:

为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人、来电话到单位和个人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询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上门、来电办事(含咨询、查询、举报、投诉等)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掌握来意事由,必要时做好记录,向有关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办事人诉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三、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准确、清楚,且符合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不清楚、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后给予准确答复。

四、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的问询和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一)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够办理的及时办理;需要按程序办理的,将其申请办理事项的政策规定、应具备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文件材料等内容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或办理的,向办事人说明理由;不符合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将办事人引领到办理此项业务的科(局)或个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三)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的,要予以说明。如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办理,要向办事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与服务。

五、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机关形象的,按《县编办失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