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肃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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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2015年度肃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已于2016年4月1日结束,我局决定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就具体问题向举办单位反映情况,或向肃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
肃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0936----6121531(传真)
邮箱:snxbwb6121531@163.com
附件:2015年度肃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肃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0一六年四月十日
年度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