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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评估方法和调控手段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16 】 【选择字号: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编委办   索成武

  摘  要:机构编制工作是完善国家政权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受多种因素制约。机构编制评估与调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机构的运行、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一个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机构编制评估和调控体系能够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对此,笔者结合实际围绕新时期如何创新机构编制评估方法和调控手段,通过对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深入细致地调研,并对机构编制评估和调控手段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探讨和思考。

  探讨机构编制评估和调控手段,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评估方法

  在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新形势下,科学把握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提升管理效能,是当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机构编制评估方法

  要科学制定标准,重新核定编制。在历次的机构改革中,只有党政群机关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核编定员,大部分事业单位无编制标准和计划。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机构编制部门要综合分析,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统筹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既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又要确保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既要着眼当前工作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既要考虑文件规定标准、又要注重当地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标准,按标准核编定员,实行机构限额、编制总量控制。

  要制定评估标准,实行量化评估。由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围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执行情况,科学设计职能配置、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等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指标,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制定指标评估指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机构编制合理性的尺度,对评估结果本着“奖优、治庸、惩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评估可分为本级评估和上级对下级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或两至三年进行一次。坚持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通过评估了解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为调整机构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机制。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推广用编核准制度为抓手,以建设机构编制管理网络平台为手段,建立健全控制总量、动态调整、盘活存量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调控机制。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责任,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对有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领导干部,建立引咎辞职制度,不得异地任职和提拔重用,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

  建立机构编制考核审计机制。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审计监督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审计监督,其基本监督内涵是: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审计范围,对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机构编制的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审计和离任审计。当前,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之中,以各级各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的考核责任制。

  (三)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使评估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评估结果运用是评估工作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评估机制真正产生推动力的关键,评估结果得不到有效利用,评估机制就会流于形式,成为空谈。机构编制部门是从体制、机制层面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要准确定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全面行使评估职能,充分利用好评估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三定”规定的参考依据,作为改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参考依据,作为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晌的参考依据,作为调整配备和改善人员结构的参考依据。

  二、机构编制的调控手段

  机构编制调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单纯就编制调控很难调控好,必须把纪检、组织、编制、监察、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立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相互制约监督。

  (一)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调控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要公开部门的职责权限、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状况,加大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形成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环境。加大对机构编制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探索开展相关预防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适时对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考核。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机构编制,形成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建立机构编制调控内在约束机制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新问题、新任务、新特点的需要,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就是要依靠内力,借助外力,形成合力。一方面,要有效强化机构编制内部监督。当前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机构编制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督查,以维护机构编制“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十七大报告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通过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实行阳光管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的问题,加强监督约束职能,建立健全“12310”举报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程序、手段,全面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机构编制外部监督。强化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强化上级和下级机构编制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检查监督和处理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

  健全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监督制度。机构编制是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段。要严明法纪,有关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和编制的限额之内,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才能列入财政预算核发经费,才能办理调配、录用、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手续。要积极研究建立有效控制的手段和载体,加大监督约束力度。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电子化进程,抓紧实现人员工资、机构编制、财政预算等微机联网,强化相互间的约束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上下级的网络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微机联网,网上办公,对所有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实行实名制,及时掌握各地机构编制动态。只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才能有效解决擅自超编或无序进人、滥设机构等问题。

  建立和健全机关事业单位自身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约束,符合我国统一的行政管理和领导体制,不仅效率高,而且更带有长效性和根本性。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完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自查自纠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内部监督约束作用。通过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构编制信息通报制度等有效措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相互间的监督检查。

  (三)以日常监管为重点,完善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格局,形成纪检、组织、编制、监察、财政、人社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制约机制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身份、结构审查制度。为从根本上杜绝混编、混岗问题,落实人员身份和单位性质、编制类别相一致的编制管理要求,合理控制人员编制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核拨通知制度。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调整、人员工资、财政预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管理配合约束机制。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也是利益调整的敏感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显示出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中更加重要。实践证明,机构编制的评估和调控不仅必要,而且管用,必须努力做好,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尤其对县一级机构编制部门来说,加强评估方法和调控无疑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一个新的力量。

  参考文献:

  [1]赵亮,杨国栋,沈荣华. 论我国地方政府机构编制调控的基本思路. 理论导刊2010年第9期.

  [2]刘为民,游博. 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管理学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03期

  [3]刁田丁. 中国机构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机构改革调控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

  [4]周子康, 那吉生. 县级机构编制核定与分配方法研究.《管理现代化1993年第01

  [5]钱其智 机构编制管理教程.中国人事出版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