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任务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3〕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4〕2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基本情况,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经研究对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及职责任务履行等情况开展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县直各类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1.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名称、建制、经费形式、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等情况。
2.职责任务及履行情况。各事业单位对目前实际承担的全部职责任务逐条梳理,划分为行政、公益服务、生产经营三个类别进行填报。其中,行政管理类职责任务必须提供相关法定依据,公益服务类职责任务要说明服务对象及主要成果,生产经营类职责任务要说明服务范围和经费收支情况。同时,对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明确各种职能所占比例及承担职能的人员数额。
三、填报程序
各县直事业单位在全面梳理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相关表册(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同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县编办初审。在县编办审核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将纸质表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县编办。县属事业单位按以上程序直接报送审核。
调查统计数据截至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此次调查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环节,要求上报的内容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性资料和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审核时间安排表》及时填报相关表册,做到真实准确,应报尽报,不重不漏。
报送地址:县司法城建楼107室
联系 人:王林元 18706900761 0936-6121531
附件:1.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基本情况表
2.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
3.行政类职责任务履行情况统计表
4.公益类职责任务履行情况统计表
5.生产经营类职责任务履行情况统计表
6.审核时间安排表
肃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